建议在税收政策层面给优秀科技企业更宽松的空间

存货中常见的虚假形式种类——财税顾问

免费在线答疑财税问题

做您身边更贴心的财务顾问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建议在税收政策层面,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给优秀的科技企业更加宽松的空间。特别是企业已取得高新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却不能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应该着力解决。

  根据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税务机关有权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通知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那么,认定条件包括哪些?2017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做解读时表示,经与财政部、科技部沟通,认定条件是较为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的条件,也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期间的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认定条件包括企业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符合一定要求等。

  据此,企业已取得高新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却不能直接享受税收优惠,只有当年符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不符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其已获减免的税款。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还是值得商榷的。
  一方面,企业技术有其生命周期。大企业有充足资金,可以支持多个技术项目研发,各项技术研发领域按其不同的生命周期,进行此消彼长的自然调节。而实务中,高新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一般只能专注一个主要领域,集中研发。在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后,中小企业会通过产业化产品积累资金,再次投入进行集中研发。

  假设一个产品的研发周期为3年,技术瓶颈期与产品成熟期也为3年。产品成熟期正是企业收益积累的时期,企业此时正需要税收优惠的激励,但却可能出现研发支出指标不达标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另一方面,企业收入不能准确预测。一般情况下,企业会提前制定研发计划和预算。实务中,中小型企业一般以收定支,按照历史数据及财务状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研发。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一般是高风险、高成长的,较难预测下一年度的销售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可能存在爆发式增长的情况,会造成企业享受优惠期间的研发费用指标不达标,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甚至面临高新证书被取消的风险。此时,企业还可能会突击花钱研发或在汇算清缴时人为调表,扰乱了企业的良性发展节奏。

  基于此,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笔者建议,一方面,高新证书有效期内,应允许企业直接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应严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对认定数据及复审数据的主观造假行为,应严肃处理,追缴其税款、滞纳金等;同时,规定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期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的,当年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重大利好!
 

如果您需要审计验资财务顾问税收筹划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等相关财税服务。在微信公众号留言订单,可享受前所未有的超级优惠!


联系方式:微信公众号后台直接留言咨询!


  咨询热线:010-53608018

人最脆弱的两个环节是过度饮酒和过高财务杠杆——财税顾问

时间

2018-08-14 13:33


栏目

财税干货


作者

财税佬炮儿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