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这10点,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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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这10点,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组织了专项检查。

 

依法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

 

经查证:

 

北京百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跟谁学”)

 

通过其运营的官方应用程序“跟谁学” 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

 

销售页面显示诸如“¥11998元,联报优惠¥3880”的优惠活动,但¥11998在优惠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学而思”)

 

通过其运营的天猫商城“学而思网校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价格¥799.00,促销价¥20.00”的促销活动,但价格¥799.00在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新东方讯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东方在线”)

 

通过其运营的官方网站“新东方在线”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优惠后¥199  ¥2160”的优惠促销活动,但价格¥2160在优惠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高思博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思”)

 

通过其运营的 “高思教育APP”、“(高思教育小程序)”等渠道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原价1770,¥214”的销售活动,但原价1770元在销售活动前从未实际成交过,为虚构原价。

 

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无疑成为企业的前车之鉴。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注意别出现这些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我们还归纳总结出了以下的10点,企业一定要熟记于心:

 

① 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明码标价;

 

② 有降价活动的,须有原价交易票据为证;

 

③ 非法定情形,不得低于成本价格倾销;

 

④ 不得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⑤ 不得囤货操作市场价格;

 

⑥ 不得利用非法手段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⑦ 不得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

 

⑧ 有政府指导价、定价范围的,应严格遵守;

 

⑨ 含有赠品的,应如实标注赠品品名、数量;

 

⑩ 优惠价有附加条件时,必须明示附加条件。

 

来源:易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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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7-03 21:51


栏目

财税干货


作者

财税佬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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